如何欣赏一幅书法作品?-全球即时

2023-06-15 11:09:41 来源:新京报

《中国书法通识》,方建勋 著,新星出版社2023年6月版。

在很多人眼里,书法不就是写字吗?技法熟、字写得漂亮,不就是会书法吗?


(相关资料图)

这可是把书法想简单了。从表面上看,书法的确是写字,但借用古人的话来说,书法是个“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事,有很高的审美追求。如果把它等同于匠人的手艺,认为只是个技术活儿,就大大误会了书法。要知道,书法史上,被批评最多的就是“匠气”。我很赞同林语堂那句话:“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可以说,书法是从技艺走向心灵的艺术。

那么,面对一幅书法作品,我们该如何欣赏呢?

书法艺术的美感,根基是汉字。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这五种书体,组成了一个汉字大家族;每种书体内部又各有小家庭,里面有各种风格特点的成员。例如,行书这一体,既有行书、行楷、行草的小差别,又有都以行书见长的宋四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之间的风格差异。

有了汉字,意味着有了书法艺术的创作素材。中国书法的笔墨,经过数千年的探索与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的体系。归结起来,可以称之为笔墨的四要素:点画、结构、章法与墨色。这套语言系统使书法不再是汉字的附庸,而是成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跟绘画、诗歌、音乐、雕塑、建筑等并驾齐驱。

有了汉字,有了笔墨,还缺什么?还缺写字的人。

如果说进入笔墨的世界是登堂,那么,进入性情的世界就是入室了,因为你已经闯进书法家内心的隐秘之处。“字如其人”“见字如面”,说的就是这个世界里的妙趣。有了性情,书法就有了温度。有了性情,书法就能流露出活生生的生命个体的魅力。

书法的创新,不是要创造出新的汉字,而是要表达个体的性情。一部中国书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性情的呈现史。如果把历代书家的代表作裱成一幅长卷,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有多少书法大家,就意味着有多少种参差多态的性情。

书法殿堂内,还有一处秘密花园。对于书法,一般人总是关注最后的结果,即作品写得怎么样,对于书写的过程本身,关注并不多。事实上,书写过程本身很值得关注。跟古人一样,今天很多人练习书法也是为了享受过程。而正因为有书写的维度,我更愿意用古琴来做类比。中国书法的书写过程,就像古琴的演奏过程。所谓书法作品风格的差异,其实就是书写过程的差异。

只有印刷的文字才是静态的,书法不仅是占据空间的视觉艺术,也是在时间上铺展开的动态艺术。书法的书写,是顺着时间次序,一次性完成的,不可逆,也不可修改。它充满了偶然性,很有难度,但乐趣也正在于此。就像书法作品丰富多彩一样,书写过程也各有趣味。

书法的观念世界,它是超越书法艺术本身的。书法艺术中有一整套术语,那是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

写书法时,经常有人写“道法自然”或者“书以载道”。这个“道”,就是中国人的哲学思想,最具代表性的是易、儒、道、禅的思想。书法之所以能从“技”进入“道”的境界,原因就在于,书法是被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浸润、滋养起来的。

书法技法本身不是目的,它是为了实现审美理想,而审美理想最终又指向人本身,是为了“成人之美”,实现理想的人格。对人的生命存在与价值的思考,构成了中国人的哲学智慧,这种理念影响了书法的发展。换句话说,中国书法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背后是有无形的手在指引和推动的。这只无形的手,就是中国哲学,以及在它影响下形成的中国美学观念。当然,我们想看懂书法,也需要借助这些观念。唯有如此,才能“不隔”,才真正算“内行看门道”。

个人审美观念的实现,需要精熟的技法做支撑

从中国书法的发展来看,在初始的商周时代,个人观念并不突出,也谈不上自觉。书法走向个人审美的觉醒,一般认为是从魏晋时代开始的。比如,王羲之的叔父王廙就告诉王羲之,“书乃吾自书,画乃吾自画”。意思是,书法的根本是要表达自己,绘画也是如此。

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能在后期变革古法,从前期《姨母帖》那样的质朴书风,走向后来《兰亭序》那样的妍美书风,技法变化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审美观念的改变。换句话说,正是审美观念的改变,带来了王羲之笔法、结构和章法等技法层面的变化。

王羲之《姨母帖》局部(左)和《兰亭序》局部(右),《中国书法通识》内文插图。

米芾说自己写字是“刷字”,为什么他会喜欢这种书写方式呢?因为米芾也是有自己的审美自觉追求的。他说自己写字是一种游戏,认为写字的过程是“意足我自足,放笔一戏空”。意思是,挥毫的过程,就是放下一切精神羁绊,彻底放空自我,然后信手一挥而就。

以米芾的《值雨帖》为例,这幅字的书写状态非常纵放。在这背后,有米芾的审美观念做支撑。他说自己写字的理想状态是“振迅天真”。如果自己的心和手在书写过程中都不能潇洒痛快、自由自在,又怎么能在最终的作品中体现出自然天趣呢?从过程到结果,米芾都有明确的观念在指引。“振迅天真”这四个字,就是他的书法指导思想。

米芾《值雨帖》,《中国书法通识》内文插图。

当然,个人审美观念的实现,需要精熟的技法做支撑。米芾深知这一点,所以在对技法的锤炼上,他算得上古往今来最勤奋的人之一。他说自己一天不练,就感觉思维枯涩,好像缺点什么似的。即便如此,他也常常苦恼自己的书法达不到理想境界。例如,他在《中秋登海岱楼作诗帖》里提到,自己写了三四次,也只有一两个字看得过去——“三四次写,间有一两字好,信书亦一难事。”

“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

除了个人观念,每个个体也都离不开他所处的时代。个体观念汇成了时代观念,时代观念又会反过来影响个体观念。

中国书法史上有个说法很出名,叫作“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意思是,魏晋书法以风度韵致见长,唐代书法崇尚法度,宋代书法追求通过意趣来表达自家心境,元、明两代的书法则注重字形势态,倾向于模仿古人。一句话,就把几个时代的书法审美观念概括出来了。

拿“宋人尚意”来说,苏轼是当时的文坛领袖,在书法上很有自己的思想。他提出了“我书意造本无法”的观点,并且付诸书法实践。他把作书者主体的“意”,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崇高地位。在苏轼的引领下,整个宋代的书法审美理念形成了一股“尚意”的风潮。书法个性化的一面,在这个时代变得格外突出。

比如黄庭坚,他是苏轼的追随者,自然对此心领神会。他有一句诗,“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意思是,不能总跟着别人的书风跑,要能自立门户,自成一家,写出自己的真性情。所以,他的书法个性极为突出,字的结构往往偏向奇崛一路。

当然,对于宋人这种强烈突出个性的主张,并不是所有人都赞成,自然也会引起相反方向的应对。所以到了元代,观念调转方向,走上了复古一路。元代人复古的书法风潮是赵孟頫引领的。他们的复古,不是回归到秦汉商周,而是回归到魏晋以“二王”为代表的行书和草书法则。因此,对比宋人书法,元代人书法的个性化色彩就没有那么强烈了。比如,元代复古思潮的代表鲜于枢、邓文原等人的作品,字形结构就没那么奇崛。

对个体来说,时代的观念一定要顺从吗?也未必。关于书法的“法”与主体的“意”之间的关系,很有意思,也很复杂。

汉字是中华民族最具特色的文化符号

在个人观念和时代观念之上,还有民族观念。

鲜于枢《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卷》(局部),《中国书法通识》内文插图。

民族观念听起来可能有点抽象,下面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我以前在欧洲和非洲的大学讲过中国书法课,听课的人大多数都没有接触过书法,于是课堂上就有学生问我一些五花八门的问题,比如:

·写完字为什么还要盖印章?

·印章的颜色为什么都是红色的?蓝色、绿色、黄色,各种颜色轮换着用,不是很新鲜吗?

·书法为什么要竖着写?从左往右横着写,不是更顺手吗,这样墨水也不会碰到右手衣袖?

要知道,这些问题,我在国内上书法课基本是没有人问的。正是这种强烈的对比,让我感受到了书法背后的民族文化观念差异。

汉字是中华民族最具特色的文化符号,和汉字唇齿相依的书法,也是中国具代表性的艺术形式。中华民族的智慧滋养了书法,书法的审美观念也构成了我们民族共同的审美观念。书法之所以能成为在文化层面很高级的艺术,也是因为受到了中华民族哲学智慧的滋养,书法是最能呈现中国哲学思想的一种艺术媒介。

民族观念在书法中的体现,主要在于对共性审美的追求。比如,把书法看作有生命的艺术,这种观念是纵贯中华文化古今的。在其他很多民族看来,文字的书写最多只是文字符号的美化,并不会被赋予一种生命的意象。但是,在我们的民族观念里,书法不只是文字的美化,而是构成了一个个活泼的生命。

邓文原《芳草帖》,《中国书法通识》内文插图。

生命,既有生理的层面,也有精神的层面。那么,一个生命的生理层面与精神层面,哪一个更重要呢?当然是精神层面。所以古人总是强调书法要以神采为上。至于精神要如何存在才有意义和价值,中国思想的代表——儒家、道家、佛家各有各的思想观念,这些观念都深刻影响了书法的发展。

比如,后人推崇颜真卿的书法,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的书法宽博宏大、厚重质朴、堂堂正正,呈现出一股浩然正气,非常契合儒家的理想人格。张旭擅长狂草,在草书中放下一切法则的羁绊,就像庄子笔下的画师,神闲意定,不拘形迹,获得了绝对的精神自由。道法自然,与天地精神相往来,正是道家的最高理想。而禅宗思想,在苏轼、黄庭坚和董其昌等书家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他们认为,学习书法从法则进入只是一个方便法门,但法则本身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要能去除一切依傍,明心见性,写出自己的风格。所以,他们的书法个性极为突出,同时又空灵有韵。

对于人生价值和存在意义的思考,同样体现在书法的观念世界中。我们这个民族是把书法当作生命来对待的。正因如此,书法才能从纯粹的技艺中超脱出来,走向人生的深邃和广博,带有形而上的意义。书法史上那些伟大的作品,不仅能给我们视觉上的愉悦,也能给予我们生命智慧的启示。

本文选自《中国书法通识》,较原文有删节修改,小标题为摘编者所加,非原文所有。文中所用插图均来自该书。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原文作者/方建勋

摘编/何也

编辑/张婷

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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