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被称为中国第一部段子合集。这部记录魏晋名士言行的小册子,影响之深远,或许当得起中国第一常销书的美誉,所谓名士风流,魏晋风度,尽在这部书中。但又有谁知道,这些特立高标的名士风度之下,涌动着怎样的暗流,那些任诞与不羁的言行之中,拖曳着怎样的忧伤与无奈的锁链。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还有处有作无,在这真假有无之间,写尽了一段世事沧桑。睁开眼时,纸端皆是江河旷远,人间高蹈;闭起眼时,却只望见世间多少暗涌。
本文为《世说》专题第四篇。
【资料图】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世说新语·政事》
鲁迅评《世说新语》时曾说,“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恰与《世说新语》三十六门的开篇《德行》中对陈蕃(字仲举)的描述“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合辙。言与行的刻画,正是《世说新语》的撰述核心,这些言行的主体,均为汉末、魏、晋的士大夫,可称广义的魏晋风流。
帝王将相在其中,也只见风标急智,异行妙语,可以说,在《世说新语》这本着重勾勒士人精神世界轮廓的作品之中,权力身份反倒退居次席,只能与名士同列。这在中国古代,不能不说是一种罕见的“平等”,更有意思的是,由权力赋予官僚身份的士大夫们,在《世说新语》中展示的言行,反倒相当热衷于解构权力,原因何在呢?
《政事》是《世说新语》的第三门,位列《德行》《言语》之后,可见其在作者心目中的重要性,仅次于言、行。可非常有意思的是,《政事》一门前三条的主角都是一个人,陈寔(字仲弓)。
本文出自2023年5月12日新京报书评周刊专题《世说》中的B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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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刘三解
《政事》无正事?
《世说新语》中的这条记载,很能反映东晋的士风乃至整个社会的风貌,细究起来,大家会发现东晋跟我国历史上的大部分王朝颇为不同。
陈寔是东汉颍川郡许县人,最高职务只做到沛国太丘县长,所以,世人也称他为陈太丘。陈寔一生四为郡功曹,五辟豫州,六辟三公,再辟大将军府,东汉末年两次党锢都名列其中,隐居二十年,朝廷多次征辟授官都坚决推辞,以德行名闻天下。汉灵帝中平四年(187年)卒于家中,会葬者达三万余人、车数千辆,司空荀爽、太仆令韩融等执子孙礼者以百数,大将军何进遣使吊祭,中郎蔡邕为他撰《陈太丘碑文》,其中赞他“文为德表,范为士则”,上谥为“文范先生”。
陈寔的士林声望毋庸置疑,在世时“天下服其德”,太尉杨赐、司徒陈耽,每次封拜为三公九卿,大臣祝贺时,都会辞谢感叹,惭愧自己先于陈寔担当大位,党禁解除之后,只要三公出缺,就有人提议公车征拜陈寔,却被他反复拒绝。在陈寔去世后许久,放牛娃出身的邓艾,在十二岁时跟着母亲到颍川,读到了《陈太丘碑文》,还受其感染,改名为邓范,字士则,后来宗族有同名者才改名邓艾,字士载。
显然,陈寔作为一个时代的标杆人物当之无愧,可《政事》一门所记录的三条,都是他在太丘长任上的轶事,相比该门之下的其他主人公,他的职位是最低的,权力也是最小的,当然,时间也是最早的,行事风格上,更是大相径庭,同列一门相当得违和。
先来看第一条,说是陈寔在做太丘长的时候,有县吏谎称母亲得病请假,事情败露后被捕,陈寔直接令县吏杀掉他。主簿请求将此人送入狱中拷打追查其他的罪行,陈寔说:“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这话需要解释一下,东汉时郡县官吏,除了郡守、丞、尉和县令、丞、尉为朝廷任命的长吏外,其余属吏是以廷为朝,以太守、县令为君,这取的是春秋之义,所以,县吏欺骗主君才定性为不忠,谎称母亲有病,今天看也是不孝,在陈寔看来,不忠不孝是最大的罪,什么恶事也比不了。
现代法律有个常识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性质和强度要与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适应,轻罪轻刑,重罪重刑,罪刑相称,罚当其罪。陈寔杀死这个县吏,明显是轻罪重刑,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自不待言,就连秦汉法律的规定,他也是公然违背的。
据《后汉书·襄楷传》记载,东汉明帝时曾定下制度,天下死刑都要上报朝廷,得到批复后再执行,这是为了“重人命”,可东汉中后期几十年间,地方长吏嫌程序繁琐,在狱中直接杀死犯人,事后上报为病亡,朝廷也听之任之。陈寔杀吏,无疑也是一样的套路,可《世说新语》记录这段春秋决狱的逻辑,分明是褒扬的态度。
南宋刻本《世说新语·政事》。
如果说,陈寔此举,还算是便宜行事的话,第二件事,就完全是对朝廷律令逻辑的反动了。说是有盗贼劫财杀死人,主管的官吏抓住了犯人,陈寔还没赶到事发地,半路听说有一家人生子后杀婴的,立刻调转车头去管这件事。主簿说,盗贼事大,应该先查办,陈寔回复:“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这里最重要的时代背景就是主簿所说的“贼大”,东汉承袭了秦朝、西汉的上计制度,“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计)簿。”一县主官每年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中,户口数、垦田数、钱谷收支,都是日常工作,一任县令再是劝课农桑,也不见得有多大的政绩,可盗贼多少,却是一目了然的事,也是真正的政绩指标。
比如列名于《汉书·循吏传》的西汉颍川太守黄霸,政绩的一项就是狱中八年没有重罪的囚犯;西汉渤海太守龚遂,单车上任,郡中因连年饥荒为盗的百姓,“弃其兵弩而持钩锄”;西汉南阳太守召信臣治政,令“盗贼狱讼衰止”。列名于《后汉书·循吏传》的东汉雍丘令刘矩也务求息讼;东汉不其令董恢则是“牢狱连年无囚”。
所谓“循吏”就是“奉法循理之吏”,陈寔算吗?显而易见,陈寔在太丘长任上的治政原则,符合春秋之义,自然之性,却绝不符合朝廷的法度和行政程序,至于它属于什么性质的政事,《世说新语》的编撰者,通过第三条“陈元方候袁公”中陈纪(字元方)之口,作出了解释。
陈纪是陈寔的儿子,他十一岁时曾拜访袁公。袁公问他:“你父亲在太丘县任职时,远远近近的人都称颂他,他都做了什么呢?”陈纪说:“老父在太丘时,以德安抚强者,用仁抚慰弱者,让他们随心安居,时间长了就越发敬重我父亲。”袁公说:“我曾做过邺县令,也是这么做的,是你父亲学我,还是我学你父亲?”陈纪说:“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这一段与该门中其他条目不同,不涉及刑狱、选举、文书、议政、勤俭任何一项的具体政务,而是专门的评价,先是提炼出了陈寔治政的精髓“恣其所安”,这与《史记·律书》中司马迁所说的“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可谓一脉相承,而陈纪之后以周公、孔子比拟陈寔与袁公,则点明了,二人的治道殊途同归,都是圣贤之道。
以此言之,则《政事》一门中选取的人物故事,脉络自然明晰。
其后有三条,为西晋重臣山涛的事迹。山涛本为竹林七贤之一,在魏晋禅代之际,最终投向了司马氏新朝,并推举好友嵇康为官,结果遭到了对方公开绝交的拒绝,待到嵇康被杀时,又将自己的幼子嵇绍托付给了山涛。
而山涛在西晋也颇受重用,尤其是典选举,“举无失才”。
在这之后,则是一条山涛举荐嵇绍的记载,嵇康被杀后二十年,时年二十八岁的嵇绍被山涛推举为秘书郎,晋武帝直接任命嵇绍为秘书丞,嵇绍于是问山涛怎么回事,山涛说,我替你想了很久了,并借用了《周易》中天地盈虚的道理解释,就像天地四时,有开始就有结束,虽然司马氏于你有杀父之仇,你得向前看不是?
嵇绍出仕之后,挺身卫护晋惠帝司马衷,留下了“嵇侍中血”的典故,成为忠臣的代名词,可后世论者对嵇绍仕晋,却并不宽容。朱熹、王夫之则根本不认可荡阴之忠,认为他罔顾杀父之仇,“不孝之罪通于天矣!”
如果将陈寔的三条与山涛的三条对照,恰可形成一个对比,面对政治与人伦的选择时,陈寔所选都是自然人伦,而山涛所重,却是皇权政治,人物的臧否自在其中。
更有意思是,其中选择了庾冰、王导、何充等几位东晋名臣的故事,竟然涉及的是办公态度。
一条是盛夏中王导探望庾冰,劝他,天气热,处理公事可以简略一些,庾冰反驳,如果你留下公事不办,天下人也未必觉得妥当。一条是王导晚年几乎不办公,只在任命文书上签字画诺,自己感叹说,别人都说我老糊涂了,后人恐怕会怀念我的糊涂。再一条,则是王濛、刘惔和支道林一起看望骠骑将军何充,何充看公文没理他们,王濛说,我们是想找你谈玄的,你怎么一直看这些东西?何充回复:“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
对此,顾炎武在《日知录》犀利地抨击:“魏晋人之清谈何以亡天下?是孟子所谓杨墨之言,至于使天下无父无君而入于禽兽者也。”
居官无官官之事,
处事无事事之心
现实是,《政事》一门中其余东晋故事多如此类,轻刑、免罚,甚至随意处置公事,如果说东汉的主题还是捍卫名教,西晋的已经是忠孝取舍,到了东晋,干脆是做事不做事了,哪怕如桓温、谢安等风流人物,见诸记载的也很难说是善举。
桓温在荆州时,想要广布恩德,耻于严刑,属官令史当受杖刑,棍棒只在衣服上滑过,桓温的儿子桓式年轻,看到这场景,对桓温说,这棍棒上接云脚,下擦地皮,桓温说,就这样我还怕打得重了。
至于谢安辅政时,兵户徒众纷纷逃亡,躲藏在建康秦淮河南塘的船里,有人建议去搜检一番,谢安不同意,说,要是容不下这些人,“何以为京都?”
单拎出来,句句都是妙语,可作为执政者明知问题存在,却无所更张,原因何在呢?
答案就在《任诞》一门中王恭(字孝伯)的妙语中:不必有奇才,只需“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就可称为名士。
喝酒、读离骚都不难理解,常得无事中的“事”是什么呢?正是“政事”的事,确切地说,是“事功”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如孙绰在诔文中对早逝的刘惔的评价“居官无官官之事,处事无事事之心”,通俗地说,干什么不吆喝什么,却被当时人视为名言。
魏晋墓壁画中的官员图像。
列名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担任步兵校尉的前因,竟是因为官署的厨中有三百斛佳酿的旧藏,就理直气壮地为酒求官;而王徽之任桓温的骑兵参军之后,更是一不知道自己的职责,二不知道存马的数量,三不知战马的损耗,反倒以妙语回复长官:“未知生,焉知死?”可以说是理直气壮地尸位素餐。
关于这种现象的成因,前贤议论甚多,有提及士族腐朽的,有谈司马氏得国不正,回避忠而提倡孝的,也有谈到汉末、曹魏、两晋之际权力斗争残酷,士大夫不得不寄情自然以逃避政治的,可谓各持一端,但往往只能解释个人的旨趣,却对整体的政风少有着墨。
其实,在《政事》一门中已有触及。贾充为西晋定律令,和羊祜一起找太傅郑冲征询意见,郑冲推脱,我是愚昧怯懦之人,搞不懂法律严明的要旨,还是贾充说,这是皇帝要你稍加润色,郑冲才草草提了一点意见。可见,郑冲并非不懂,而是刻意藏拙,原因何在呢?
如前文所述,陈寔所处的东汉末年,由于朝廷昏暗,士大夫居下治政,还有维护名教秩序的动机,是在朝廷赖以治下的律令秩序下,理直气壮地选择春秋之义;待到魏晋禅代之际,君臣父子的基本伦理颠覆,权力控制下的律令秩序却得以延续,曹魏《黄初律》、西晋《泰始律》的编撰无不建立在前代律令的增删之上。
这就意味着,对社会公共领域起到根本约束作用的礼法,彻底倒向了权力主导,尽管魏晋新律在名义上进行了儒家化改造,其基础却始终是秦汉律令传统,直白地说,就是暴秦遗传下来的系统性残酷。在此条件下,政权对强宗弱民的“恣其所安”,已经不再有东汉末期士大夫依托儒家伦理对现实黑暗纠偏的功能,而是沦为了现实社会中恃强凌弱的帮凶。
在此条件下,《政事》自然演变成为各种“名士”的言行表演赛,待到终章,已经是“不知治化何如”了。
本文为独家原创内容,出自5月12日新京报书评周刊专题《世说》。作者:刘三解 ;编辑:李阳,荷花;校对:薛京宁。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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