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讯:村上春树:我决定写作的天启瞬间

2023-02-26 10:20:38 来源:教育快播网

Photo by Johannes Plenio

生命里,爱上一件事跟爱上一个人一样,都是偶然的。有人航海,有人骑行,有人种花,有人到各处沙滩收集贝壳,当然,也有人写作。决定与某事相伴,一定有个心动时刻,只是有的剧烈些,有的潜藏些。莫言写作是为了一天三餐都能吃上饺子;余华写作是想混一份闲得发慌的工作;而王小波则是“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村上春树的写作起点却充满神秘主义色彩,有点顿悟,更有点神谕,就差白胡子爷爷梦中点化的桥段了。他有资格这样说,四十多年前一个闪念,便坚持至今,像极了那个一眼千年的爱情故事。他将这个“天启瞬间”写进创作自传,带点漫不经心的鼓励:想到了就去做,哪怕毫无准备,万一呢?

村上春树


(相关资料图)

刚当上小说家那会儿(节选)

文 | 村上春树

二十多岁的岁月临近尾声时,千驮谷的小店生意总算渐渐稳定。尽管还有大笔欠款尚未还清,尽管随着季节变换营业额还有大幅波动,不能掉以轻心,但只要照这样坚持下去,总算可以对付过去了。

我自认没什么经营才能,又生性不善应酬,并非社交型的性格,显然不适合从事服务业,不过,我的可取之处是只要是喜欢的事,就会任劳任怨一心一意去做。我想正因如此,小店的经营才马马虎虎还算顺利。毕竟我酷爱音乐,只要从事与音乐相关的工作,基本上就是幸福的。可是回过神来,我已经年近三十了。能称为青春时代的时期即将落幕,记得多少有些奇怪的感觉:“哦,所谓人生就是这样转瞬即逝的啊。”

一九七八年四月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到神宫球场去看棒球赛。是那一年中央棒球联盟的揭幕战,由养乐多燕子队对阵广岛鲤鱼队。下午一点开赛的日场。我当时是养乐多燕子队的球迷,又住在距离神宫球场很近的地方(就在千驮谷的鸠森八幡神社旁边),常常在散步时顺便溜达过去看场球赛。

要知道那时候养乐多燕子队十分弱小,万年B级,球队又穷,更没有知名度高的球星,理所当然也没什么人气。虽说是揭幕战,外场席却观众寥寥。我一个人斜躺在外场席上,边喝着啤酒边看球。当时神宫球场的外场席不设座椅,只有一面铺满绿草的斜坡。我还记得当时非常心旷神怡。晴空万里,生啤冰凉,久违的绿草坪上清晰地映出白色的小球。棒球这玩意儿,还是得到球场来看啊。我由衷地想。

养乐多打头阵的击球手是来自美国的戴夫·希尔顿,一位清瘦的无名球员。他排在打击顺序的第一棒。第四棒是查理·曼纽尔,他后来当上了费城人队的总教练,驰名天下,当时还是个力气很大的精悍的击球手,日本的棒球迷管他叫“红鬼”。

广岛鲤鱼队打头阵的投手记得好像是高桥(里)。养乐多队的头阵则是安田。第一局下半局,高桥(里)投出第一球,希尔顿漂亮地将球击到左外场,形成二垒打。球棒击中小球时爽快清脆的声音响彻神宫球场。啪啦啪啦,四周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这时,一个念头毫无征兆,也毫无根据地陡然冒出来:“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那时的感觉,我至今记忆犹新。似乎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从天空飘然落下,而我摊开双手牢牢接住了它。它何以机缘凑巧落到我的掌心里,我对此一无所知。当时就不甚明白,如今仍莫名所以。理由暂且不论,总之它就这么发生了。这件事该怎么说好呢,就像是天启一般。英语里有个词儿叫“epiphany”,翻译过来就是“本质的突然显现”“直觉地把握真实”这类艰深的文辞。说得浅显些,其实就是“某一天,什么东西突如其来地闪现在眼前,于是万事万物为之面目一变”的感觉。这恰恰是那天下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以此为界,我的人生状态陡然剧变。就是在戴夫·希尔顿作为第一击球手,在神宫球场打出潇洒有力的二垒打的那一瞬间。

比赛结束后(我记得那场比赛是养乐多队获胜),我坐上电车赶往新宿的纪伊国屋,买了稿纸和钢笔(SAILOR牌,两千日元)。当时无论是文字处理机还是个人电脑都没有普及,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手写。不过有一种非常新鲜的感觉,心扑通扑通地乱跳。因为用钢笔在稿纸上写字,对我来说实在是暌违已久的事了。

夜深时分,结束店里的工作后,我坐在厨房的饭桌前开始写小说。除了天亮前那几个小时,我几乎没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这样,我花了差不多半年时间,写出了一部小说《且听风吟》(起初是叫别的题目来着)。第一稿写完,棒球赛季也快结束了。顺便一提,那一年养乐多燕子队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摘取了联盟冠军,又在全日本统一冠军总决赛中击败了拥有最强投手阵容的阪急勇士队。那实在是个奇迹般美好的赛季。

春天里一个周日的早晨,《群像》的编辑打电话告诉我:“村上兄的参赛小说闯进了新人奖评选的最后一轮。”距离神宫球场那场揭幕战已有将近一年,我已经度过了三十岁的生日。记得好像是上午十一点过后,因为前一天工作到深夜,我还没睡醒,困意朦胧,尽管手里拿着听筒,却没能理解对方究竟要告诉我什么。我甚至(真的是实话实说)早把向《群像》编辑部投稿的事忘到脑后了。只消写完它、姑且交到了某个人手里,我那“想写点什么”的心情便已释然。说起来无非是一部新起炉灶、信笔写来、一挥而就的作品,压根儿没想到这种东西居然能闯入最后一轮评选。连书稿的复印件都没留下。所以,倘若不是闯进了最终评选,这部作品肯定会不知所终、永远消亡了。而且我大概也不会再写什么小说。人生这玩意儿,琢磨起来真是奇妙。

我还清晰地记得三十多年前一个春日的午后,在神宫球场外场席上,那个东西飘然飞落到掌心时的感触;我的掌心同样记得一年之后,又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在千驮谷小学旁抱起的受伤鸽子的体温。当我思考“写小说”这件事的意义时,总是会回忆起那些感触。对我而言,这样的记忆意味着相信自己身上必有无疑的某种东西,以及梦想着将它孕育出来的可能性。这种感触至今仍然留在我身上,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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