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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叶伟民
很多人对写作的理解很“二极管”——要么不写,要么全职写。也正是此逻辑,才有了“等我有时间了,我就写”“等我财务自由了,我就写”“等孩子上大学了,我就写”等奇怪的想法。
(资料图)
这样会带来什么后果呢?往小里说,人生状态不是直线,激情也不会一直在原地;往大里说,可能会永远错失人生最有创造力的那几年。
当然,做任何事情都有代价,想环游世界就不能在CBD上班,想踢世界杯就不能一天一杯奶茶。不过也有例外,那就是写作。它不但不会挤占你的人生,还会浸润你的生活。写作就像一瓢水,不管你往人生的箩筐里装了金币还是鲜花,鱼翅还是地瓜,满得再不堪重负,这瓢水还是能倒进去的。不漫溢,不霸占,和你的人生融为一体。
因而,对待写作无须用非此即彼的思维。很多作家终其一生都不是全职写作者,例如卡夫卡,他的正职是保险公司职员,正儿八经的朝九晚五上班族。
卡夫卡
那他是上班摸鱼写咯?不,他可是个优秀员工,兢兢业业,还多次受到提拔,一副安分守己的“经济适用男”人设。只有放下公文包,创作模式才上身。
卡夫卡的一天是这样度过的:每天不到7点起床,洗漱一番,然后走路上班,简单吃个素味小圆面包,8点多到公司。他的工作不错,到下午2:30就可以回家了。他先睡上一觉,醒来就吃晚饭。饭后散步,有朋友约就小聚。回家后立即躲进房间,眺望下城里的伏尔塔瓦河。待家人都睡了,他才拿出纸笔,开始创作。灵感不会常常光顾,憋住的时候,他会写日记,给爱人写情书。如有神助的日子也有,但不算太多。
这种“夜猫子”型作家很符合人们的想象,都觉得夜里安静,不会吓跑灵感。但有趣的是,“晨型人”创作者比想象中要多得多。他们凌晨四五点起来,一直写到太阳升起。
作家萨拉·斯托多拉曾经研究和采访过众多作家的创作习惯,他发现多数人上午的写作都会胜于下午。“晨间的写作感觉要敏锐得多。”
托妮·莫里森
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就是典型的“晨型人”。她有工作,还要照顾两个孩子,只能往凌晨偷时间。她凌晨4点起来,孩子醒了才停笔。一顿忙乱后,孩子上学,她也出门上班。
下班后再写呢?她觉得不易,不仅脑子没清晨好,还要洗碗,哄孩子睡觉。这些碎片时间,她就用来构思故事。
莫里森还有个神技:一旦手头有纸笔,她就能迅速进入写作状态。
每天,莫里森拂晓前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落笔。曙光一跳一跳跃出地平线的时刻,成为她可以信赖的灯塔。
她这样形容清晨工作的美妙:“我终于意识到清晨的我头脑更清醒,更自信,智力也通常处于一个更好的发挥水平……对我来说,这个仪式使我做好心理准备投入一个只能称之为远离俗世的空间。”
英国作家安东尼·特罗洛普也差不多,每天凌晨醒来,从5点半写到8点半,然后去邮局上班,而且每周至少打猎两次。在这种生活规律下,他在35年内写了49部小说。
他的体会是:“让写作之于他们,就如普通工作之于普通劳动者。”不需要特别费力,无须在额头系上湿毛巾,也不需要在书桌前正襟危坐上三十几个小时。多产的秘密就是规划、坚持和严格的自律。
这些兼职写作者的故事,起码告诉我们两个道理:
1、最小风险原则,先兼职,后全职。
很多作家即使已取得成就,仍保留工作,一是谋生,二是心安。反过来,如果等着把字换米下锅,那肯定要写不情愿的字,说不情愿的话,就会写不好,越写不好越焦虑,最后陷入恶性循环。
不妨遵从最小风险原则,先兼职,后全职,待写作收入高于正职收入,再考虑全职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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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找到你的黄金时段
我们一天的创造力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曲线变化。把一天里最黄金的时段留给创作,低潮时段留给不费脑但不得不做的事情。
波伏瓦有着壮烈的爱情,但做事毫不含糊。她这样描述自己的日常:“我觉得我的时间总是很紧张,总体而言我不喜欢开始一天的生活,我通常会在早上喝一杯茶,从上午十点开始写作直到下午一点,然后出去见见朋友,到五点钟我会回家继续写作,一直写到晚上九点。这当中的断开对我倒不是什么问题,从不会打断我的写作思路。”
显然,波伏瓦的“黄金时段”是上下午的后半段。普鲁斯特却不是,他是典型的夜猫子,下午才起床,吃点羊角包、喝点咖啡,抽烟拆信看报折腾到晚上才开始创作,而且是躺在床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黄金时段,找到它并设法留给写作,然后形成习惯。如木心所说,至少每天得写,写上十年,才能知道你是不是文学的天才。写个九年半,还不能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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